宿州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通知公告

美术与设计学院创新学分公示
发布时间:2017-03-16

依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21号文件要求,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创新学分领导小组审核,现将美术与设计学院截至2017年3月各班创新学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表)美术楼B楼四楼布告栏。

公示期为2017年3月16日--3月23日。如有问题请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18130427981

1771931608020

附件:创新学分公示表

13服设.xls13国画.xls13环艺1班.xls13环艺2班.xls

13视传.xls13书法.xls13油画.xls

美术与设计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