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拓展学生素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载体。为了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社团的有效管理,更好的引导学生进行社团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度“十佳社团”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0日
二、参评对象
符合《宿州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院党字〔2023〕5号),经注册登记成立1年以上的我校各类学生社团。
三、评选条件
1.注册时间满一年的学生社团,自愿参评。
2.管理机制健全,社团活动开展和新媒体管理规范。
3.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参评年度内无违纪现象。
4.社团活动格调高雅,活动效果和反响良好,在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 完成了团委社团工作部以及其他领导部门布置的任务。
四.评选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社团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团委社团工作部。注意:逾期上交的材料或未按要求上报的材料均视作无效。
2.初审:由团委社团工作部根据社团一学年举办活动次数,质量进行初步筛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社团取消评选资格。
3.答辩评审:由校团委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组织社团答辩评审,监督评审过程。
4.公示及表彰:校团委对“十佳社团”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表彰。
5.时间安排: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5日,终审答辩时间为3月10日。
五、评选细则
1、参评社团2023-2024学年第二课堂活动的数量、质量(20 分)。
2、社团负责人会议出勤率(10分)。
3、现场PPT陈述答辩
(1)陈述内容: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社团简介、思想建设、特色活动、日常活动、服务会员、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40分);
(2)答辩:对社团定位和发展有清晰的认知规划,能够有逻辑的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20分)。
4、社团有积极参与学生团体联合会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10分)
联系人:王士权(老师) 15665481228
周文鹏(学生) 15222922245
附件:宿州学院十佳社团申请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