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实践教学

关于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宿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院国资[2021]05号)文件精神。经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资产管理,账实相符、账物相符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述立 许兴海

副组长:边洪强

成  员:朱纯军 吴 梅 王子婷 颜红影 马阳阳 秦 琴 杨 帆

组织人员:梁 田 吴 昊

二、资产清查内容

清查内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入账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仪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图书、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资产清查工作依据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账目,核对资产的实际数据,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更正、完善相关信息。重点清查盘点价值量大、易出管理漏洞的资产,特别是存放地点变动的资产;以及使用人变动的资产,包括调出、辞职、离退休等离岗人员使用的资产。

三、清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2月17日至1月15日)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通过召开本单位全体职工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核实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2月27日)

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所有资产数据并进行核对,核实资产存放地点(具体到门牌号和实验室名称)、使用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等基础信息并补充完善,确保所有仪器设备、家具等粘贴资产标签。 

3.结果上报阶段(2022年2月28日至3月6日)

填写《宿州学院2021年度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盘点表》,并于2022年3月6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逸夫楼A627,电子版发送至szxyz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