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智慧生活与数字艺术设计微专业依托省级一流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以及省级产业学院 —— 宿州学院数字创意产业学院而成立,面向全日制美术与设计学院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即 2022 级及以上学生)进行招生。本专业秉持突出应用型的培养理念,与合作的行业企业共同组建教师团队,携手制定课程大纲,并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以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使学生具备智慧生活与数字艺术设计的能力。毕业生立足宿州,辐射全省,全力服务于地方数字艺术产业的建设与发展。
智慧生活与数字艺术设计微专业学制两年,致力于培养兼具媒体技术与艺术修养的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该专业积极运用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前沿科技成果进行艺术创作与实践,是一门以技术为主、艺术为辅,技术与艺术紧密结合的新兴学科。其致力于培养具有广泛艺术创作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熟练掌握多种形式语言及材料媒介、深谙跨媒介语言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与中国传统文化特色,能够适应数字时代和信息社会发展需求,拥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及宽广交叉学科背景的高素质数字媒体新型设计人才。此类人才应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较强的创新实践应用能力、综合创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数字创意表达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从事新媒体数字书画仿真、数字书画展览、新媒体数字设计、数字创意室内设计等工作。
三、学制
学制:二年(共4学期)。
招生对象与条件
1、全日制美术与设计学院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即2022级及以上学生);
2、在本专业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本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中未有过补考的学生。
3、招生规模20人。
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一)学生报名。即日起—2024年11月11日,申请学生将报名材料(附件2宿州学院修读微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送至美术与设计学院B409秦琴老师处。
(二)审核。2024年11月25日前。美术与设计学院根据工作方案及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公布。2024年11月30日前。由教务处以正式文件统一公布录取名单。
(四)专业修读。2024年秋季学期由美术与设计学院组织专业修读,开课时间具体安排请以美术与设计学院通知为准。
六、授课方式
独立开班,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
七、学分认定与证书授予
学生应在两年内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经开设二级学院和合作企业审核,报教务处审定,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八、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周学时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开课学期 |
授课教师 |
考核方式 |
开课单位 |
前置课程 |
线上 学时 |
线下 学时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1 |
23wzy060101 |
数字图像生成技术 |
3 |
10 |
80 |
10 |
20 |
10 |
40 |
3、4、5、6 |
吴昊、吴梅、秦琴 |
考查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中国画、书法创作、电脑辅助设计 |
2 |
23wzy060102 |
数字图像设计 |
3 |
10 |
80 |
10 |
20 |
10 |
40 |
3、4、5、6 |
外聘、李红 |
考查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电脑辅助设计 |
3 |
23wzy060103 |
智慧生活设计 |
3 |
10 |
80 |
10 |
20 |
10 |
40 |
3、4、5、6 |
金马、颜红影、外聘 |
考查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电脑辅助设计、居住空间设计、 |
小计 |
6 |
30 |
240 |
30 |
60 |
30 |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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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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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依据学生的期末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严格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录取。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以学生的实际学业表现作为选拔的重要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学生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及技能竞赛奖项(三等奖及以上)(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学生;或学生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正规期刊(具有CN刊号)上公开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并获受理或授权;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并获授权。
十、其它说明
1.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不需要进行选课,直接进教学班学习和考核。
2.微专业课程成绩计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及学生成绩单,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审核,不安排补考和重修。
3.学生毕业时,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单独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4.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附件:
1.宿州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宿州学院修读微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