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校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标准分为3档,分别为特殊困难4000元/年,困难3000元/年,一般困难2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按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初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各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排序),经班级公示且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所有纸质材料(排序)一并报至所在学院。
(三)学院评审。各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全面领导和负责本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排序)。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盖章)和所有纸质材料(排序)一并报至学生处。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0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