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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根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21号文件要求,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创新学分领导小组审核,现将美术与设计学院截至2018年10月各班创新学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表)美术楼B楼四楼布告栏。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4日--10月17日。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57-2871059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10月14日